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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的给产品定价

如何合理的给产品定价呢?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确定,1、成本加成定价  2、竞争导向定价  3、客户导向定价,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说这三个定价。

1、 成本加成定价
历史上,成本加成是最常用的定价方法。这种定价法将每种产品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利润额作为该种产品的价格。成本加成定价的基本逻辑是:首先,确定产品销售量。然后,计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和利润目标,进而确定产品的价格。广告资源的价值往往与电视节目的制作成本关系不大,至少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电视广告价格的制定一般不会重点考虑这一原理。
 
2、竞争导向定价
随着市场营销学的发展,出现了一种根据竞争状况确定价格的定价方法。在这种方法看来,定价只是用以实现销售目标的手段。一些经理认为这种方法是“战略性的定价”,其实这是喧宾夺主的。不错,提高市场占有率通常会带来更多利润。然而,为了完成市场份额目标而牺牲价格的获利性颠倒了市场份额与利润之间的主次。只有当产品价格与其竞争产品价格相比,不再与其价值相符时,降价才是合理的。

3、客户导向定价(价值导向定价)
客户导向定价也叫价值导向定价,就是说价格的制定是根据产品的价值以及市场需求来制定的。客户的需求、广告资源的价值是决定电视广告价格的重要因素,因此客户导向定价(价值导向定价)是电视广告定价所依据的主要原理之一。
 
在其他行业的定价中,许多公司现在已认识到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法的局限及其对公司获利性的负面效应,并意识到定价应当反映市场状况。于是,它们开始将定价权从财务经理手中转移到销售经理或产品经理手中。从理论上讲,这种趋势与价值定价法相符。因为营销部门是公司中最了解客户对产品价值评价的部门。然而,从实践上看,如果为了追求短期销售目标而滥用定价权,则最终会损害公司的长期获利性。
 
以价值为基础定价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寻求客户满意。事实上,客户满意通常可通过一定的折扣来获得。但是,如果营销者认为最大销售额就意味着经营成功的话,那无异于自欺欺人。以价值为基础定价的目的在于通过获取更高产品价值来实现更高的获利性。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扩大销售额。一旦营销者将以上两个目标混为一谈,他就掉进了一个陷阱,即,按客户愿意支付的金额定价不是看产品对客户到底值多少来定价。尽管这样定价能完成销售目标,但从长远看却会损害公司的获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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